看著電視上于冠華針對外遇事件發表的聲明稿,
表示為了不再傷害方文琳,雙方已經協議離婚,
也提到,他將離開這個「不屬於我」的圈子,希望一切風雨到此為止。

如果說留下一張聲明稿,是為了保護受傷的一方
那何必當初呢?
之前的誓言呢?

對一個女人而言,只要是可以讓所愛的人幸福的事,
都會甘願地付出,
但為何如此之下的代價,
竟是背叛!
還是開著老婆買的車偷腥,
真是過份到極點。

男人啊~
如果連自己的下半身都管不住,
那就為自己穿上貞操帶吧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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